103學年度第1學期師培中心教育攝影競賽

  • 2014-12-10
  • Ruling Digital

淡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103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攝影競賽

 

一、競賽宗旨:為鼓勵全校師生透過鏡頭呈現對教育的了解與想像,特舉辦「教育攝影競賽」。

二、主辦單位:教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

    協辦單位:教育學程學會

三、參賽對象:本校教師及學生。

四、攝影主題:任何教育相關內容。

五、作品規格:

(一)為作者本人之著作權,作品不得格放、接圖、疊色、裝錶、翻拍,亦不可電腦合成。

(二)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6 X 8吋光面照片,數位相片應為1000萬畫素以上,一同繳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燒成光碟,光碟內含參賽作品及報名表)

(三)每張作品分別填寫報名表,並確實填寫完整。

六、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031215日(星期一)

七、繳件地點:教育館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ED304室)

八、評審方式:

(一)第一階段網路票選:凡加入淡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粉絲團即可投票,1人投1票,票選日期自1031222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229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

(二)第二階段評審評選:本中心邀請校內外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

九、評分標準:

(一)攝影技巧(30%

(二)意境表達(20%

(三)光線構圖(20%

(四)主題內容文字敘述(20%

(五)網路票選(10%)

十、獎勵:

第一名 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NT$3,000

第二名 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NT$2,000

第三名 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NT$1,000

佳 作 頒發獎狀乙只及獎金NT$500元,共取3

十一、備註:

(一)歡迎至淡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粉絲團,觀看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攝影競賽得獎作品。

(二)獲獎名單於10418日(星期四)前公佈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及公佈欄,獲獎者將於10419日(星期五)進行公開頒獎表揚。

(三)不論得獎與否,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四)得獎作品須授權本中心運用,可透過網際網路連結,並填寫授權書。

(五)參賽作品不可拷貝、盜用他人作品且為未曾公開發表過,違者經查證屬實後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若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二、聯絡人:師資培育中心陳心華助理

電話:(02)2621-5656212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