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学年度第1学期师培中心教育摄影竞赛

  • 2014-12-10
  • Ruling Digital

淡江大学师资培育中心103学年度第1学期教育摄影竞赛

 

一、竞赛宗旨:为鼓励全校师生透过镜头呈现对教育的了解与想像,特举办「教育摄影竞赛」。

二、主办单位:教育学院师资培育中心

    协办单位:教育学程学会

三、参赛对象:本校教师及学生。

四、摄影主题:任何教育相关内容。

五、作品规格:

(一)为作者本人之着作权,作品不得格放、接图、叠色、装表、翻拍,亦不可电脑合成。

(二)参赛作品一律冲洗成6 X 8吋光面照片,数码相片应为1000万画素以上,一同缴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数码档案(烧成光盘,光盘内含参赛作品及报名表)

(三)每张作品分别填写报名表,并确实填写完整。

六、报名收件截止日期:1031215日(星期一)

七、缴件地点:教育馆师资培育中心办公室(ED304室)

八、评审方式:

(一)第一阶段网络票选:凡加入淡江大学师资培育中心粉丝团即可投票,1人投1票,票选日期自1031222日(星期一)上午10时至1229日(星期一)下午3时止。

(二)第二阶段评审评选:本中心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担任评选委员。

九、评分标准:

(一)摄影技巧(30%

(二)意境表达(20%

(三)光线构图(20%

(四)主题内容文字叙述(20%

(五)网络票选(10%)

十、奖励:

第一名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3,000

第二名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2,000

第三名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1,000

佳 作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500元,共取3

十一、备注:

(一)欢迎至淡江大学师资培育中心粉丝团,观看102学年度第2学期教育摄影竞赛得奖作品。

(二)获奖名单于10418日(星期四)前公布于师资培育中心网站及公布栏,获奖者将于10419日(星期五)进行公开颁奖表扬。

(三)不论得奖与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四)得奖作品须授权本中心运用,可透过网际网络连结,并填写授权书。

(五)参赛作品不可拷贝、盗用他人作品且为未曾公开发表过,违者经查证属实后将取消参赛或得奖资格。若有违反着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十二、联络人:师资培育中心陈心华助理

电话:(02)2621-5656212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