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学年度第1学期师培中心教育摄影竞赛
淡江大学师资培育中心103学年度第1学期教育摄影竞赛
一、竞赛宗旨:为鼓励全校师生透过镜头呈现对教育的了解与想像,特举办「教育摄影竞赛」。
二、主办单位:教育学院师资培育中心
协办单位:教育学程学会
三、参赛对象:本校教师及学生。
四、摄影主题:任何教育相关内容。
五、作品规格:
(一)为作者本人之着作权,作品不得格放、接图、叠色、装表、翻拍,亦不可电脑合成。
(二)参赛作品一律冲洗成6 X 8吋光面照片,数码相片应为1000万画素以上,一同缴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数码档案(烧成光盘,光盘内含参赛作品及报名表)。
(三)每张作品分别填写报名表,并确实填写完整。
六、报名收件截止日期:103年12月15日(星期一)
七、缴件地点:教育馆师资培育中心办公室(ED304室)
八、评审方式:
(一)第一阶段网络票选:凡加入淡江大学师资培育中心粉丝团即可投票,1人投1票,票选日期自103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时至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3时止。
(二)第二阶段评审评选:本中心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担任评选委员。
九、评分标准:
(一)摄影技巧(30%)
(二)意境表达(20%)
(三)光线构图(20%)
(四)主题内容文字叙述(20%)
(五)网络票选(10%)
十、奖励:
第一名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3,000元
第二名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2,000元
第三名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1,000元
佳 作 颁发奖状乙只及奖金NT$500元,共取3名
十一、备注:
(一)欢迎至淡江大学师资培育中心粉丝团,观看102学年度第2学期教育摄影竞赛得奖作品。
(二)获奖名单于104年1月8日(星期四)前公布于师资培育中心网站及公布栏,获奖者将于104年1月9日(星期五)进行公开颁奖表扬。
(三)不论得奖与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四)得奖作品须授权本中心运用,可透过网际网络连结,并填写授权书。
(五)参赛作品不可拷贝、盗用他人作品且为未曾公开发表过,违者经查证属实后将取消参赛或得奖资格。若有违反着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十二、联络人:师资培育中心陈心华助理
电话:(02)2621-5656转212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