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遴選青年參與103年臺以青年交流團簡章一份,請協助公告,並鼓勵具中華民國國籍、良好英文溝通能力、具公共事務參與經驗之18至30歲在學青年報名參加遴選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3236022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訂於本(103)年5月25日至31日間舉辦,計有我國及以色列青年代表各10名與會,該署負擔在臺活動全程三餐、住宿、活動期間交通、旅遊平安保險、參訪點、活動體驗等費用(不含個人行動所衍生之費用)。
三、 報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3年4月10日(週四)下午5時前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ycl@mail.yda.gov.tw(標題請註明:參與103年臺以青年交流團遴選-姓名),並由就讀之大專校院函送紙本報名資料1式5份送達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國際交流科劉郁均小姐收(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14樓),非以郵戳為憑。
(二)學校公文與報名資料(含電子檔與紙本)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及補件。
四、報名詳情請參閱簡章與本署官網(http://www.yda.gov.tw)或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http://iyouth.youthhub.tw)。
五、本校有意申請者,請於2014年4月7日(星期一)下班前備妥申請文件送至國際處彙整後,轉薦該部。
六、本案承辦人:國際處李靜宜小姐(分機2002)。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