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发展署遴选青年参与103年台以青年交流团简章一份,请协助公告,并鼓励具中华民国国籍、良好英文沟通能力、具公共事务参与经验之18至30岁在学青年报名参加遴选
说 明:
一、 依据教育部青年发展署中华民国103年3月12日台教青署学字第1032360228号函办理。
二、 旨揭活动订于本(103)年5月25日至31日间举办,计有我国及以色列青年代表各10名与会,该署负担在台活动全程三餐、住宿、活动期间交通、旅游平安保险、参访点、活动体验等费用(不含个人行动所衍生之费用)。
三、 报名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3年4月10日(周四)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寄至ycl@mail.yda.gov.tw(标题请注明:参与103年台以青年交流团遴选-姓名),并由就读之大专校院函送纸本报名资料1式5份送达教育部青年发展署国际及体验学习组国际交流科刘郁均小姐收(10055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 14楼),非以邮戳为凭。
(二)学校公文与报名资料(含电子档与纸本)逾期或资料不齐全者均不予受理及补件。
四、报名详情请参阅简章与本署官网(http://www.yda.gov.tw)或iyouth青少年国际交流资讯网(http://iyouth.youthhub.tw)。
五、本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年4月7日(星期一)下班前备妥申请文件送至国际处汇整后,转荐该部。
六、本案承办人:国际处李静宜小姐(分机2002)。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