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送本校社团法人台北市校友会「淡江爱膳餐劵计画」來函
说明:
一、依社团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学校友会102年12月2日102市友新创字第034号函办理。來函及附件如附加档案。
二、函中所提「淡江爱膳餐劵计画」,自102年12月2日(星期一)起至12月30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请,采线上填表申请,网址: http://www.taipeitku.org.tw (淡江爱膳餐劵专区)。填妥申请表后,印出纸本并检附申请或续领应备文件,于12月30日(星期一)前送达系办公室收件。
三、本案申请对象为本校大学部学生,请系助理协助公告讯息,转发至学生常用电子邮件信箱、通知需补助之学生申请或请导师协助通知。另请系所汇集申请表,并经导师、系主任签章后,于103年1月2日(星期四)前,送达本处办公室,俾便转送台北市校友会,于1月3日(星期五)召开评审会议。届时未送件者,将视为该系无学生申请。
四、若有相关问题请洽台北市校友会朱伟钧校友0985-025516、02-25991258或吴逸枫理事0917-188035或本处雷菊仙组员,分机 8123。
执行长 彭 春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