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高雄市电影馆104年3-6月无给薪实习
说明:
一、依旨揭单位高市影映字第10370307200号函办理。
二、实习期间:104年3至6月每周(一至五)固定排班4小时以上。
三、欲申请者请于104年1月9日下班前将实习申请表、自传及其他相关证明送至职涯辅导组B413。
四、检附上揭单位来函(附件1)、实习生需求表(附件2)、实习申请表(附件3)、实习生注意事项(附件4)及实习合约书(附件5)。
五、有任何疑问请洽高雄市电影馆 陈盈静小姐,(07)5511211分机19。
六、本案联络人:职涯辅导组王仁奎,分机2019。
学生事务长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