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高雄市立美术馆办理「104年寒假与春季期中实习申请办法」

  • 2014-10-03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9月24日台教师(一)字第1030139836号函办理。
二、旨揭内容摘要如下:
(一)实习日期:
1、104年寒假实习:104年1月20日(星期二)至104年2月17日(星期二)止,周一至周六8:30-17:30(中午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日休息。
2、104年春季实习:104年1月20日(星期二)至104年5月29日(星期五)止,周一至周五8:30-17:30(中午休息时间12:00-13:30),每周六、日休息,每日实习时数以8小时计。(日程统一,请勿自行择取时间),部份实习班别为周二至周六,每周一、日休息。
(二)申请截止日:103年11月19日。(以邮戳为凭)。
三、欲申请者,请于103年11月7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至商管大楼B413。
四、检附该馆104年寒假实习生需求调查表(附件1)、104年春季期中实习生需求调查表(附件2)及实习生作业注意事项(含实习申请书)(附件3)。
五、若有任何疑问,请洽高雄市立美术馆 林宜秋小姐(07)5550331(07)5550331#247
六、本案联络人 职涯辅导组王仁奎,分机2019。
 
学生事务长    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