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办理补助10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8月26日台教资(一)字第1030122684号函办理。
二、请有意申请之学生,于103年10月1日至103年10月31日,依甄选简章之申请作业及规定期限办理线上申请,及传送申请资料电子档至 bunban@sinica.edu.tw,并邮寄申请文件至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办公室(地址: 115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二段130号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以完成申请作业。(相关资料详附件)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国际长 李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