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宣导校园尊重智慧财产权观念,请积极辅导、提醒学生使用正版教科书(含二手书),勿不法影印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着作权

  • 2014-09-22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旨揭宣导资料取得路径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网址:http://www.tipo.gov.tw/)着作权/教育宣导/校园着作权。
二、各单位请利用各级会议多加宣导并请转知导师辅导境外生时,加强宣导旨揭观念。
三、附教育部103年9月2日台教高(一)字第1030127976号书函。
保护智慧财产权宣导及执行小组召集人  胡 宜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