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来函请本校推荐2名103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候选人

  • 2014-04-29
  • Ruling Digital

 

說 明:
一、依据教育部中华民国103年4月24日台教文(三)字第1030057554号及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103年4月16日韩教字第1030000048号书函办理。
二、旨述奖学金,系韩国政府秉平等互惠原则,提供我 11名学生,自103年9月起赴韩方指定11所韩国大学,每所1名,研习韩语文1年。
三、旨揭奖学金简章重要事项如下:其馀详简章及附件。
(一)选送名额:11名(正取11名,备取5名)。
(二)奖学金期限:1年(于今年9月入学)。
(三)荐选资格:在校任一学期韩语成绩75分以上或韩语能力检定2级以上证明。应届毕业生及校友不予受理。
(四)推荐名额:2名。
(五)有意申请者请备妥相关申请文件、于102年5月8日(四)五点前送国际处(T1006)汇整甄选后,向教育部推荐。本案承办人:交流组杨凤僊小姐;分机2003。
四、推荐作业:由该部汇整后,另函通知符合资格条件之学生參加面试,正取面试成绩前11名、备取次5名,转洽韩方分配就讀学校。
五、检送103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甄选简章、申请人基本资料及报名资料检核表、奖学金申请表及韩方11所大学奖学金待遇各乙份。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国际长 李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