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3学年度各学系转系申请日期、标准、名额及注意事项

  • 2014-03-04
  • Ruling Digital

 

 
说 明:
  一、依本校行事历规定,103学年度转系申请日期自3月5日至3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申请转系须先经家长同意签名盖章,附成绩单正本(申请降转者须填写具结书),请
    各学系收齐,并经原系系主任及院长签准后依学生申请之资料,填妥转出名单乙份
    (依年级分别填写)于3月13日(星期四)前掷回注册组汇办(兰阳校园请掷回兰阳校园
    教务业务承办人)。
  三、各学系在受理转系申请时,请依照本校学则第16条及学生转系规定办理,注册组洽询
    分机:2367、2366、2368、2210(兰阳校园分机7002、7003)。
  四、依102学年度第1学期教务会议修正「淡江大学学生转系规定」,通过取消以大学甄选入学
    「繁星推荐」管道入学之学生,不得申请转系之规定。
  五、大陆地区学生申请转系,须于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陆生之校系范围内办理,且不得申请转入
    低于目前就读年级之学制班次。
  六、转系申请表、转系标准表及申请转系转出名册表格将以电子档传送各学系。
教 务 长   葛 焕 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