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赴大陸、澳門及蒙古姊妹校交換生甄選公告
說明:
一、 赴大陸地區、澳門地區及蒙古姊妹校研修時程為1學期。
二、 報名資格:
(一)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在學學生(含進學班),歷年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
(二) 研究生不限年級,在校研究生 80 分以上。
三、報名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
四、報名流程:如申請作業流程附件。
五、報名表件:
(一) 報名表
(二) 歷年成績單
(三) 授課老師推薦函兩封
(四) 自傳
(五) 研習計畫書
(六) 保證書
(七) 可檢附有助推薦、審查、甄選之個人相關資料(可縮印)
(八) 托福IBT 61分或IELTS 5.0成績証明(申請赴蒙古國立大學者)
六、 凡申請至境外姊妹校當交換學生者,須於報名後完成賴氏人格測驗。請務必於申請表上勾選團體測驗時間。
七、相關細節請閱附件「102學年度第2學期赴大陸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作業辦法」。
八、為配合個資保護法,申請者所提供之申請資料,僅供交換生作業使用。
九、承辦人:國際暨兩岸交流組林玉屏,校內分機: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