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獎助臺港文化講座作業要點」、「獎助臺港文化創意類學生交流作業要點」等資料如附
說明:
一、依據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99 年 12 月 21 日 臺港文字第 0990100159 號函
辦理。
辦理。
二、該會成立於本( 99 )年 5 月 26 日 ,旨在協助臺港政府間之互動及推動臺
港經濟、文化多方面、多層次之交流與合作。
港經濟、文化多方面、多層次之交流與合作。
三、為強化臺港文化合作、鼓勵臺港文化研究、以及增進雙方文化創意合作與
相關領域青年學生之交流,該會特訂旨揭 2 獎助作業要點,以獎助我公、
私立大專院校推動相關交流,歡迎本校師生據以提出申請。
相關領域青年學生之交流,該會特訂旨揭 2 獎助作業要點,以獎助我公、
私立大專院校推動相關交流,歡迎本校師生據以提出申請。
四、第一次申請時間為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1 日止。
五、本校國交處承辦人林玉屏小姐,校內分機:2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