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2013-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獎學金」候選人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臺教文(三)字第1020049708號及駐韓國代表處
文化組102年3月28日韓教字第1020000036號函辦理。
二、旨述獎學金,係韓國政府秉平等互惠原則,提供我 10名學生,自102年9月起赴韓方
二、旨述獎學金,係韓國政府秉平等互惠原則,提供我 10名學生,自102年9月起赴韓方
指定10所韓國大學,每所1名,研習韓語文1年。
三、旨揭獎學金簡章重要事項如下:其餘詳簡章及附件。
(一)選送名額:10名(正取10名,備取5名)。
(二)獎學金期限:1年(於今年9月入學)。
(三)薦選資格:最近一學年(100年下學期101年上學期)學業總分平均80分以上、在校
三、旨揭獎學金簡章重要事項如下:其餘詳簡章及附件。
(一)選送名額:10名(正取10名,備取5名)。
(二)獎學金期限:1年(於今年9月入學)。
(三)薦選資格:最近一學年(100年下學期101年上學期)學業總分平均80分以上、在校
任一學期韓語成績75分以上或韓語能力檢定2級以上證明。 應屆畢業生及校友不予受理。
(四)推薦名額:2名。
(五)有意申請者請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02年4月24日(三)中午前,透過系、所、院
(四)推薦名額:2名。
(五)有意申請者請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02年4月24日(三)中午前,透過系、所、院
程序送國際處彙整後,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本案承辦人:國際組楊鳳僊小姐;分機2003。
四、推薦作業:由該部彙整後,另函通知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生參加面試,正取面試成績前10
四、推薦作業:由該部彙整後,另函通知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生參加面試,正取面試成績前10
名、備取次5名,轉洽韓方分配就讀學校。
五、檢送「 2013-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獎學金推薦甄選簡章」、申請表及韓方10所大學
五、檢送「 2013-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獎學金推薦甄選簡章」、申請表及韓方10所大學
獎學金待遇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