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規定時程完成101學年度大三出國留學學分抵免作業,請 查照。

  • 2013-07-01
  • Ruling Digital

 

一、101學年度大三出國學業成績單須於102年9月19日完成,請各系於8月15日下午4時前將各生大三出國學分抵免申請表、成績單正本送達教務業務承辦人查驗。
二、各生抵免文件未齊備者或逾期提出申請者,皆視同未完成大三出國學分抵免作業,出國學業成績不列入各該班級成績排名。
三、進行抵免科目時,同學如係重覆修習同一課程,畢業學分僅計算一次,請確實轉知相關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