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103年青年工讀輔導方案」
說 明:
二、報名資格如下:設籍桃園縣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延畢生、夜校生及進修推廣部學生)。
三、檢附旨揭單位來函(附件1)、暑期工讀招募簡章(附件2)、暑期工讀報名表(附件3)、相關證明文件表(附件4)、無工作切結書(附件5)。
四、報名請寄至33001 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4樓,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就業安全科鄭惠玉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暑期工讀,申請日期至5月12日止,郵戳為憑。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鄭惠玉小姐(03)3386165分機6808、6809。
六、本案聯絡人 職涯輔導組王仁奎,分機2019。
學生事務長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