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與教學中心辦理101(2)「自我預期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獎勵方案,請同學踴躍申請。
說明:
一、根據心理學研究,個體的信念或期望,會影響到個體本身的行為表現,為鼓勵一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二分之一者自我期許,特訂定本方案以嘉勉之。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學生,已有一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二分之一者。
(二)一年級學生上學期因無在校學業成績可比較,下學期方可申請;四年級學生下學期因畢業在即,無法申請。
(三)大三出國留學學生因無法比較國內成績與國外成績,因此三年級及四年級上學期無法申請。三年級下學期可憑國外成績申請。
三、為響應本校環保政策,恕不接受紙本申請,請於3月31日前檢附自我預期進步獎申請表及前學期成績單檔案,回傳至學生學習發展組(E-mail:aisx405@mail2.tku.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申請101(2)自我預期進步獎_科系姓名」)。
四、得獎名單將於下一個學期教務處補考成績出爐後,與其他進步獎方案一併公布,僅公布「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名單(系級、姓名),不會公布申請方案及其他資訊。
五、檢附自我預期進步獎獎勵方案、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如何下載說明各乙份。
七、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分機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