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處辦理2014-2015年赴非日本國姊妹校交換留學生甄選作業辦法
說 明:
一、甄選作業辦法及報名相關表件,如附加檔。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8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
三、報名流程:
有意申請者備妥甄試報名表、資料,送交國際事務業務_游慶怡(CL521辦公室)彙整,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8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
三、報名流程:
有意申請者備妥甄試報名表、資料,送交國際事務業務_游慶怡(CL521辦公室)彙整,
再轉送系、所、院資格審查推薦;通過系、所、院審查推薦者,資料由系辦送交國際處
參加甄(口)試作業。
四、應備資料:報名表(含保證書及參加諮輔組心理測驗證明書)、本校中
文歷年成績單正本、語文能力證明文件、授課老師推薦函兩件(英文、
德文、或法文)、中文及英文、德文、或法文自傳、中文及英文、德
文、或法文研習計畫書、及其他相關有助甄試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資
料影本(可縮印使用;正本備查);資料不超過15頁,並請統一以
A4格式製作(成績單及語言能力證明可用原格式),依序整理,不
必裝訂,以單層L型塑膠講義套送件。
五、有意申請者,請務必攜帶「諮輔組心理測驗參加證明」至學務處諮商輔
導組完成赴海外交換留學之賴氏人格測驗。蘭陽校園同學賴氏人格測驗
四、應備資料:報名表(含保證書及參加諮輔組心理測驗證明書)、本校中
文歷年成績單正本、語文能力證明文件、授課老師推薦函兩件(英文、
德文、或法文)、中文及英文、德文、或法文自傳、中文及英文、德
文、或法文研習計畫書、及其他相關有助甄試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資
料影本(可縮印使用;正本備查);資料不超過15頁,並請統一以
A4格式製作(成績單及語言能力證明可用原格式),依序整理,不
必裝訂,以單層L型塑膠講義套送件。
五、有意申請者,請務必攜帶「諮輔組心理測驗參加證明」至學務處諮商輔
導組完成赴海外交換留學之賴氏人格測驗。蘭陽校園同學賴氏人格測驗
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在蘭陽校園網站。本學期排定3個團體測驗時段,申請
者請擇一參加施測;測試地點將公告於本處網頁。
(1) 10月15日(二) 12:10~13:00
(2) 10月24日(四) 12:10~13:00
(3) 10月28日(一) 12:10~13:00
六、請推薦人及系所主管於報名表中「系所主管推薦意見及簽章」欄中加註
對學生人品之意見。
七、為配合個資保護法,申請者提供之申請資料,僅供交換生作業使用。
八、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網站,或洽本處業務承辦人:
歐美地區:李靜宜小姐(校內分機2002;專線26296579);
韓國地區:楊鳳僊小姐(校內分機2003;專線26296579)。
者請擇一參加施測;測試地點將公告於本處網頁。
(1) 10月15日(二) 12:10~13:00
(2) 10月24日(四) 12:10~13:00
(3) 10月28日(一) 12:10~13:00
六、請推薦人及系所主管於報名表中「系所主管推薦意見及簽章」欄中加註
對學生人品之意見。
七、為配合個資保護法,申請者提供之申請資料,僅供交換生作業使用。
八、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網站,或洽本處業務承辦人:
歐美地區:李靜宜小姐(校內分機2002;專線26296579);
韓國地區:楊鳳僊小姐(校內分機2003;專線26296579)。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長 李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