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處辦理"2014-2015年赴非日本國姊妹校交換留學生甄選作業"申請文件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繳交截止日期異動
說 明:
一、依原作業辦法規定,旨揭報名文件原截止日期102年11月8日(星期五)。
二、各組報名文件中之語言能力證明(TOEFL、IELTS、法德文語言能力證明等),更新後之收件截止日期為102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處業務承辦人:
二、各組報名文件中之語言能力證明(TOEFL、IELTS、法德文語言能力證明等),更新後之收件截止日期為102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處業務承辦人:
歐、美、大洋洲地區:李靜宜小姐(校內分機2002;專線26296579);
韓國地區:楊鳳僊小姐(校內分機2003;專線26296579)。
韓國地區:楊鳳僊小姐(校內分機2003;專線26296579)。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長 李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