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赴韓國、日本、蒙古及馬來西亞姊妹校交換生二度甄選
說 明:
一、甄選作業辦法及報名相關表件,如附加檔。
二、報名收件時間:即日起至3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時。
三、報名流程:
(一) 準備書面資料(甄選報名表及相關資料)。
(二) 書面資料送所屬系(所)、院審核推薦。
(三) 系所辦公室於報名截止前統一送件至國際處(T1006)。
(四) 排序結果公布。
四、報名表件(資料不超過15頁,並請統一以A4格式製作(成績單及語言能力證明可用原格式),依序整理,不必裝訂,以單層L型塑膠講義套送件,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一) 報名表(附表1)
(二)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及班百分比)
(三) 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四) 授課老師推薦函兩件(中文或外文)
(五) 中文及英文自傳
(六) 中文及英文研習計畫書
(七) 保證書(附表2)
(八) 其他相關有助甄試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資料影本(可縮印使用;正本備查)
五、請推薦人及系所主管於報名表中「系所主管推薦意見及簽章」欄中加註對學生人品之意見。
六、為配合個資保護法,申請者所提供之申請資料,僅供交換生作業使用。
七、本案承辦人:
韓國、蒙古及馬來西亞:楊鳳僊,校內分機2003
日本:紀淑珍,校內分機2002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長 李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