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建置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處理原則」

  • 2014-09-10
  • Ruling Digital

 

說明:依教育部103年9月3日臺教文(二)字第1030128928號函辦理。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長李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