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請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不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2014-09-22 Ruling Digital 說明: 一、旨揭宣導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址:http://www.tipo.gov.tw/)著作權/教育宣導/校園著作權。 二、各單位請利用各級會議多加宣導並請轉知導師輔導境外生時,加強宣導旨揭觀念。 三、附教育部103年9月2日臺教高(一)字第1030127976號書函。 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召集人 胡 宜 仁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