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视觉艺术创作国际及台湾地区与 大陆地区交流补助作业要点」一份 2014-11-14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年11月6日北文艺字第1032075800号函办理(详附件1)。 二、申请书及补助要点详附件2、附件3。 文锱艺术中心主任 张炳煌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