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教学中心办理101(2)「自我预期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奖励方案,请同学踊跃申请。
说明:
一、根据心理学研究,个体的信念或期望,会影响到个体本身的行为表现,为鼓励一次学期学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学分数达二分之一者自我期许,特订定本方案以嘉勉之。
二、申请资格:
(一)学士班学生,已有一次学期学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学分数达二分之一者。
(二)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因无在校学业成绩可比较,下学期方可申请;四年级学生下学期因毕业在即,无法申请。
(三)大三出国留学学生因无法比较国内成绩与国外成绩,因此三年级及四年级上学期无法申请。三年级下学期可凭国外成绩申请。
三、为响应本校环保政策,恕不接受纸本申请,请于3月31日前检附自我预期进步奖申请表及前学期成绩单档案,回传至学生学习发展组(E-mail:aisx405@mail2.tku.edu.tw),信件标题请注明「申请101(2)自我预期进步奖_科系姓名」)。
四、得奖名单将于下一个学期教务处补考成绩出炉后,与其他进步奖方案一并公布,仅公布「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名单(系级、姓名),不会公布申请方案及其他资讯。
五、检附自我预期进步奖奖励方案、申请表及历年成绩如何下载说明各乙份。
七、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分机3531)